对口支援工作
长期以来,新疆大学的建设发展得到了国内兄弟高校的倾力支援和大力支持。
2001年6月,教育部启动“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等学校计划”,确定西安交通大学对口支援新疆大学。
2005年4月,教育部实施“援疆学科建设计划”,确定清华大学等11所高校对口支援新疆大学21个学科。
2010年6月,教育部开启新一轮对口支援工作,确定了由清华大学为组长单位,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南大学为副组长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大连理工大学、同济大学、东华大学、中国矿业大学为成员单位的10所高校,以及中国人民大学、中山大学作为特邀高校形成“10+2”的支援高校团队,采取多对一方式、团队化对口支援新疆大学。
2018年,教育部批准中国人民大学为副组长单位、中山大学为成员单位正式加入对口支援新疆大学高校团队。
2021年教育部批准东北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电子科技大学为成员单位加入对口支援新疆大学高校团队。同时,在部省合建工作的积极推动下,我校先后与天津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建立对口合作关系,以大型系列研究设施建设为突破口,帮助新疆大学不断提升服务地方优势特色产业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自此,援建新疆大学队伍不断壮大,力量不断增强。
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合作
新疆大学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聚焦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服务与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学校先后与克拉玛依市、奎屯市等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与新疆中泰(集团)有限公司、华能新疆公司、金风科技、特变电工等签订了合作协议联合开展攻关;与石河子大学、新疆政法学院签订了框架协议,并开展合作。